清退房间告知书
刘志华:
昆明理工大学于2024年12月16日与您解除聘用合同后,基础医学院已通过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通知您搬离留在昆明理工大学西北A教学楼的物品。鉴于您现仍未进行清退,为落实学院资产管理,特告知您:
请您于2025年10月1日前将您之前在学院使用的办公室(西北A栋406-2);实验室(西北A栋109-1、109-2、114-1、114-2)各房间里的个人物品、家具、设备等清理搬离,将房间钥匙归还至基础医学院综合办。我院将在官网及物品存放处张贴公告,公示期不少于15日,公示期满后视为完成物权处分告知义务。如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房间个人物品、家具设备的清理,将视为您放弃对以上房间内所有物品的权利,并同意由基础医学院处置以上房间及房间内的物品。清退及交接过程中,本院将全程拍照、录像,形成书面及影像证据。如您对清退结果有异议,请在清退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清退完成后,您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确认函,未提交视为默认已完成清退且无异议。
本告知书以书面形式送达您本人,视为正式通知。若因您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告知,亦视为已送达。学院将保留送达凭证。
特此告知!
昆明理工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5年9月16日